一、补贴对象
具有呼和浩特市非农户口,持有第二代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,并通过驾驶员培训考试合格,取得机动车驾驶证C2或C5的残疾人。
二、申请办法
由取得驾驶资格证书的残疾人提出补贴申请,各旗县区进行登记、审核。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进行汇总核实,经核实后,发放补贴资金。
三、需提供材料
本人身份证、第二代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、机动车驾驶证、由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出具的培训发票或收据。
说明:以上需提供材料,本人身份证、第二代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、机动车驾驶证提供A4纸复印件各一份,由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出具的培训发票或收据需提供原件。